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推动佛山市研发机构建设,提升对研发机构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我局拟对2025年省、市级研发机构相关工作进行服务采购,有关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5年省、市级研发机构相关工作包括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形式审查、评审推荐、现场考察以及评价管理等工作,我局拟委托1家专业机构承接上述工作。
二、服务机构资格条件
(一)服务机构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
(二)服务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三)服务机构应具备必要的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工作保障。
(四)服务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情况。
三、工作说明
(一)省、市级研发机构申报和认定工作
1.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新认定申报数量约150项),形成形式审查记录。
2.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根据市科技局发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新认定申报数量约300项),形成形式审查记录;制订评审工作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根据评审工作内容、专业领域等要求,将申报项目进行分组,每组项目安排至少3位专家进行独立评审;抽取部分拟立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整理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汇总统计年度市工程中心申报的有关数据(包含但不限于产值、营销额、研发人员、研发经费、研发设备以及知识产权等信息)。
3.省重点实验室: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省重点实验室的申报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新认定申报数量约10项),按申报项目的领域方向邀请至少3位专家集中论证和现场考察,形成审查记录和推荐名单。
4.市重点实验室:根据市科技局发布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新认定申报数量约50项),形成形式审查记录;制订评审工作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根据评审工作内容、专业领域等要求,将申报项目进行分组,每组项目安排至少3位专家进行独立评审;抽取部分拟立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整理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二)省、市级研发机构建设过程服务工作
1.省级研发机构动态评估:根据省科技厅发布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评估工作要求,对评估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动态评估通知、数量等以省科技厅发布的通知为准),形成形式审查记录。
2.市级研发机构动态评估:根据市科技局发布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动态评估工作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预计评估数量约300项),形成形式审查记录;制订动态评估工作方案,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内容、专业领域等要求,将评估项目进行分组,安排专家进行独立评审;整理汇总专家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三)其他相关工作
协助开展相关省、市级研发机构申报认定和评估的宣传培训、调研等专项过程工作服务。省、市研发机构申报工作开展期间,服务机构需派员在市科技局协助做好申报辅导等工作。
以上工作依据为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管理办法、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等有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7日前把报名回执(见附件)以盖章版的PDF发送到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科电子邮箱:******。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评审(推荐、评价、形式审查)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工作程序、评价指标、专家遴选、项目分组、进度安排以及预算报价等内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工作团队资质证明、相关工作经验等)。
工作方案必须含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使用A4格式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简单装订,上述纸质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5:00前提交(邮寄)到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科,电子版同步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报价要求:预算报价不高于人民币15万元,报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组织评审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服务机构的参考之一,最终以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科,联系人:潘小姐,电话:0757-******,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1室。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