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公示标题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7-25 12:00:00 |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7-28 12:00: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4-07-25 11:34:38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40607-04-01-681025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 | ||
公示名称 | 高性能泡沫铝新材料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6月19日 | ||
评标情况 | ******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限公司:经济74.72分,技术8.00分,资信13.92分,总分96.64。 | ||
定标候选人一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3.23(元) | ||
质量承诺 | 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曾胜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17)******;暖通与空调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99122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定标候选人二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0.64(元) | ||
质量承诺 | 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朱喆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粤建安b(2014)******;建筑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59963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7;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9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酒店、商业楼(1座、2座、3座、4座、5座、6座、7座、商业楼一) | ||
定标候选人三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 ******6.49(元) | ||
质量承诺 | 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韦海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桂建安b(2019)******;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gx******404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资格条件没有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作要求。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2 | ||
企业资格能力条件业绩情况 | 玉林市玉东新区和馨园建设项目i标施工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区望江西路5089号科大先研院未来中心a626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慕洁 | 联系电话 | 0551-******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联系地址 | ******服务中心大院一号楼三楼303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2时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7月28日 12时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工程编号:gc2024(ss)wz0057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应当针对评标结果的全部问题一次性完整提出。就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或对异议答复不服的,异议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等相关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