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佛科〔2012〕48号)(附件1-2)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2025年6月30日前到期及申请提前验收的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组织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工作委托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高新协会”)负责具体开展,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及时办理项目验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形式按各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分为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三种形式,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3。
(一)现场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二)会议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三)材料验收: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四)部分不宜公开项目,请各区“一对一”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二、项目验收流程
(一)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提出申请,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1.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立项的项目
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立项且实施期已满需组织验收的项目,将转移至“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ome,以下简称“扶持通”)进行申请,申报员账号登录“扶持通”的首页→在首页搜索验收项目清单中“项目类别”的关键字→进入验收申请入口,根据系统要求填报验收项目的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
验收申请需在扶持通上经过逐级审核:依次提交到本单位管理员、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后交市科技局预审(委托市高新协会)。市科技局预审同意组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从扶持通下载验收申请材料的PDF版本并打印,现场验收的单位需准备好纸质资料(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交市高新协会),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至市高新协会。
2.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项目
使用扶持通(网址:******/#/home)进行申请,使用项目立项申报员的账号登录扶持通的首页面板“我的工作台”→“我的项目”→找到本次需验收的项目→“申请验收”,填写验收申请,并上传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相关附件材料。
验收申请需在扶持通上经过逐级审核:依次提交到本单位管理员、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后交市科技局预审(委托市高新协会)。市科技局预审同意组织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从扶持通下载验收申请材料的PDF版本并打印,现场验收的单位需准备好纸质资料(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交市高新协会);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六份)至市高新协会。
(二)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市高新协会对提交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交材料不齐全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验收材料并重新提交。
(三)组织专家验收
市高新协会统筹安排时间,组织专家审核验收材料、进行验收评价、提出验收意见。
(四)验收后续工作
1.如有无法联系承担单位;承担单位经多次催促仍拒绝配合验收或敷衍推脱,逾期未能申请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已倒闭、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法律纠纷等无法进行验收等情况,视同不通过验收,由市高新协会通过收集企业注销证明、实地走访、拍照留档并撰写项目清理情况说明,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局。
2.市高新协会将专家验收结果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规定公示后,发通知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申请材料
(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的项目
验收材料包括:
1.项目验收书(扶持通填写,附件5)。
2.恪守诚信承诺书(附件6)。
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如无法提供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请提供相关说明)。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盖章件)。
5.项目重大变更审批文件。
6.项目一般变更备案材料。
7.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7)。
8.专项审计报告(附件8)或经费决算表(附件9),其中:
(1)财政经费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
******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分期拨款的项目,审计范围包括已拨付的财政资金与项目自筹资金,不含验收后拨付的剩余财政资金。
(4)如合同中有合作单位,经费决算表、专项审计报告的统计范围应包含合作单位。
******事务所进行验收财务审计。
9.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到账凭证、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财务凭证,其中:财政经费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项目需提供全部财务凭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50万元及以上项目需上传提供部分大额支出财务凭证。
10.项目自筹资金支出明细表(加盖公章)和自筹资金支出财务凭证,其中:财政经费资助额度50万元以下项目需提供全部财务凭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5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财务凭证原件无需上传扶持通,统一在验收会议现场备查。
11.相关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一览表及佐证材料,文章、著作一览表及佐证材料,新产品(或新材料、新装备、新品种)一览表及佐证材料,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新技术)一览表及佐证材料,技术标准一览表及佐证材料,人才培养、引进一览表及佐证材料等)。
12.其他补充材料(加分适用):
(1)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如有相关情况,可提供股权融资、获得资质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获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国家科学技术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等相关佐证材料。
(2)佛山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产业领域)项目、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项目如有相关情况,可提供在佛山市进行增资扩产的佐证材料。
(3)佛山市重点领域“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项目如有相关情况,可提供出榜方和揭榜方开展产学研合作并获得相关资质荣誉的佐证材料。
13.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把项目合同任务之外的成果纳入验收申请材料。
(二)申请整改验收的项目
1.第一次验收意见下达通知书(申请整改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如无法提供第一次验收意见下达通知,请提供相关说明)。
2.按上述第(一)点“合同到期申请验收的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三)申请终止的项目(仅针对适用2019年管理办法的项目)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并承诺全额退款的,可以申请项目终止:
1.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或无法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目标的;
2.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导致项目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
终止材料包括:
1.佛山市创新资金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10)。
2.经费全额退款承诺书(附件11)。
3.按上述(一)点“合同到期申请验收的项目”要求的材料序号2-11提交。
(四)验收材料提交标准
相关验收材料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4,并填写《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材料自查表》(附件13)。
四、验收责任管理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通过验收的项目剩余财政资金继续用于科研研发活动。
(二)不通过验收的项目
1.项目合同适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的:第一次申请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局发出整改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在通知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完成项目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整改后二次验收评审仍不通过的项目,项目合同终止,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勤勉责任义务情况对其进行科研诚信记录。经专项审计如有经费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市财政。
2.项目合同适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佛科〔2014〕100号)的: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勤勉责任义务情况对其进行科研诚信记录;经专项审计如有经费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市财政。
3.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合同如同时适用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的,对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处理办法一并遵照执行。
(三)申请终止
对申请终止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项目合同终止评估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已履行勤勉责任义务的,不影响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个人的信用和继续申报资格。
(四)强制终止(适用《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
根据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强制终止的项目,降低项目承担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信用等级,记入信用记录,绩效评价评为差,从发文公告日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连续5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3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管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发现骗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或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受理时间
本次验收工作分两批次受理,其中2024年第二批为2024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及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2025年第一批为2025年6月30日前合同到期及申请提前验收项目。
(一)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
1.2024年第二批:项目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5日。
2.2025年第一批:项目提交业务平台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
(二)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截止时间
1.2024年第二批: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
2.2025年第一批: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
(三)市高新协会审查截止时间
1.2024年第二批: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2.2025年第一批: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
(四)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
1.2024年第二批: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
2.2025年第一批: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
******街道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陈觉敏,******)。
六、联系方式
市高新协会 陈觉敏 ******
市科技局监督评价科 ******
各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4
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
附件:1.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
2.关于印发《佛山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佛科〔2012〕48号)
3.2024年第二批及2025年第一批佛山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清单
6.恪守诚信承诺书
12.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