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江镇中心城区停车位及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佛山大道龙江段道路分隔栏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440606-******-1
项目名称:龙江镇中心城区停车位及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佛山大道龙江段道路分隔栏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850.63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龙江镇中心城区停车位及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佛山大道龙江段道路分隔栏安装工程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采购预算(元) |
1 | 本项目包括共涉及1条道路总长1776.6米,中间分隔栏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60日历天 | 950,850.63 |
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②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税票)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①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②提供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资信证******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标准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中心城区停车位及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佛山大道龙江段道路分隔栏安装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江镇中心城区停车位及交通设施配套工程—佛山大道龙江段道路分隔栏安装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当日在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供应商已登记及并获取了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7)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及磋商活动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11 月 06 日至2024年 11 月 1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 月 19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服务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2024年 11 月 06 日至2024年 11 月 1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登记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可通过现金或现场扫二维码的方式缴纳)。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磋商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磋商资格最终以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执法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交通中心南路交通中心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57-******
2024年11月05日
- 附件下载(1):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