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鸿泰路101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19638.81m2,建筑面积16546.57m2,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80万立方米/年、湿拌砂浆20万立方米/年。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8日
联系方式:房小姐,******
公示期间,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相关联系人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