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因[POWERCHINA-0113-240144]******集团水环境公司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
******集团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报价及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泥 | 袋装,详见报价单 | 吨 | 20000 |
二、采购要求
1、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不含卸车费。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如果实际供货数量与暂估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交货期:入围通知书发出至工程项目施工结束。
3、交货地点:顺德区南顺第二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EPC施工项目指定地点(包括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镇域)。如指定地点改变,报价人应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水泥质量应符合GB 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规范要求,且水泥出场日期至送货日期不得超过60天。
4.2在交货前,报价人应按合同要求对其产品的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其产品质量的最终检验定论以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试验室或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实验结果为依据,报价人应配送同批次合格证、检验证明等文件。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采购方现场物资接收人员应认真辨别运输车辆的标识、《送货单》的真伪,并按规定在监理见证下进行材料抽样检测。若发现运输车标识与厂家不符、送货单系伪造的,材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方不予接收, 报价人应退换处理。
4.3所询材料需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由报价人负责承担所有费用。以上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依据。
5、质保期:12个月(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报价处理。)
6.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近一年内水泥的检测报告。
6.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4本次询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代理商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
7、报价担保
******银行保函;
7.2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
******银行账户,报价人通过对公账户向该账户缴纳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缴纳完成。预期缴纳的或未缴纳到指定账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报价保证金退还时,直接退还至竞标响应人的打款账户。
******银行保函原件密封送达(可邮寄)至如下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三道18号(中国电建),联系人:刘青鹅,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送达原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银行保函的,询比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7.4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向报价人退还报价保证金。
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5.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7.5.2报价人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8、评审确定原则:
8.1当税率不一致时,报价评审以经算数错误修正后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标依据。
8.2当报价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经算数错误修正后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8.3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推荐1-3家入围供应商。
9、支付方式:
9.1材料款:先到货后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入围供应商于办理结算后于次月 10 日前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处办理本期结算款 80%的付款手续;结算后第 3 个月 10 日前向报价人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 17%;暂扣当期应付结算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 30 日内由采购人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报价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发票违法或违反国家税务规定,入围供应商负完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等非现金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账户信息。
10、履约担保
10.1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10.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圆整)
10.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采购合同执行完毕并结算完最后一笔货款一直有效。
10.4履约保证金返还:应在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到期后的30天内退还。
10.5在签订合同前,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10.6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入围,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报价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1、报价有效期:60天
12、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人员:王洋QQ号******0;电话:******06或******545。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2号
邮 编:300392
联 系 人:张岩
电 话:******
******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集采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五道2号中国电建市政公司1503室
联 系 人:梁贺
电 话:******
电子邮箱:******
五、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
******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附件1:水泥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