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茨山河沿岸海绵化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2
工程名称
葫芦岛市茨山河沿岸海绵化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葫芦岛市茨山河沿岸海绵化改造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
******服务中心
填报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类别
项目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茨山河(龙绣桥至茨山南桥段)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有限公司
李晓杰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建[造】******010306
403300.000000元
369日历日
合格
80.8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晓杰 薛海东 李磊 注册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建筑电气高级工程师 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建[造】******010306 鲁******0563 ****** 投标报价 403300.000000元 404300.000000元 407500.000000元 工程工期 369日历日 369日历日 369日历日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80.81 67.66 66.0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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