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有限公司(改扩建、转法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改扩建、转法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核心区金石大道8号厂房三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铝型材10450吨
联系人:张先生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9月23日
公示期间若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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