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3家机构,承担我省饲料管理行政许可所需的检测方法验证和产品复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有关行政许可的企业可自行从上述3家承检机构中选择,送检行政许可所需检测的样品。
二、承检机构在受理送检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复核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对执行企业标准的饲料添加剂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在受理送检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成份指标检测方法的验证,并出具验证结论。
三、饲料管理行政许可所需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由我厅承担。企业送检的非行政审批所需检测项目,由送检企业自行承担。
四、本次委托服务期限为我厅与各承检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各承检机构完成承检任务为止,本次委托服务结束后我厅再另行安排委托检测服务。
五、承检机构联系方式
******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78号A3栋二楼233室,联系人:肖莹莹,联系电话:020-******、******。
******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6号楼,联系人:陆雪影,联系电话:020-******、******。
******街道鹏飞街1号,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20-******-10618、******。
******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