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吉源电线厂搬迁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吉源电线厂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街道江义工业大道南路3号
建设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吉源电线厂
建设内容: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3日
联系人:唐慧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