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第9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因此,我公司按照该要求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高赞二环路8号顺德智富园1期5栋503
联系人:黄智刚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1日
项目竣工时间和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竣工时间:2024年6月15日
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6月16日至2024年9月30日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验收监测报告,其他说明,详见附件。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