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巨灾防范工程设备购置补充项目
(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AHZB******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巨灾防范工程设备购置补充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柱路612-1号恒生阳光5楼504室
中标(成交)金额:46539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有限公司 |
▲综合安防管理软件
|
海康威视
|
iSecure Center 综合安防管理平台
|
1套 |
7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琪、王磊、江文、龚建平、李亚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4887.00元。
七、公告期限和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地震局 提出投诉,联系人:谷主任,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地震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558号
联 系 人:谷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联 系 人:徐工、尹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