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总预算(万元) |
喉内窥镜 |
5 |
个 |
0.72 |
3.6 |
(一)拟购设备主要用途:开展喉动态镜检查。
(二)拟购设备主要功能:用于检查和诊断喉部、口咽部、下咽部的疾病。
(三)拟购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视向角70°
2、视场角≥45°
3、最大插入部外径(镜体外径)≤8mm
4、视场中心角分辨力≥3.3C/(°)
5、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85
6、在D65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85
7、照明镜体光效ILeR≥0.41
8、综合镜体光效SLeR≥0.2
9、综合边缘光效SLe-zE≥0.15
10、有效光度率 DM≤2500cd/m2lm
(四)拟购设备主要配置:
喉内窥镜 5个
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报名厂商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的供应商(厂家)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造假或牵涉商业违规操作行为的,本院将取消该设备的准入资格,或取消该企业的有关产品供货权,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本项目不举行固定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设备科0757-******。
请根据附件中的《医疗设备推荐书》资料要求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医疗设备推荐书》文件正本1份(开标时再提供8份副本),《医疗设备推荐书》******,逾期不再接收(如在公示期结束前意向厂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推荐书,可能视为未响应,若接受报名后造成论证不公正的,由报名厂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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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设备科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