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顺德区分公司停车位租赁]项目直接采购[A1] 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2025年顺德区分公司停车位租赁]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说明:租赁16******服务中心供客户停放车辆使用,按16个车位×250元/个/月×36个月标准收费,总费用144000元。】
直接采购原因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8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甄卫兵】,【******492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承文】,【******663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采购人:
日 期:2025年3月26日
全文“单一来源采购”调整为“直接采购”
本次修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