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绵阳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绵阳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安发改〔2023〕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安发改〔2023〕2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四川绵阳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工程地点: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雍峙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5万㎡,其中多层厂房约10万㎡、汽车综合服务站约4100㎡、配电站用房约900㎡;配套建设园区道路及配套管网约2.88km、停车位、充电桩、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2.4计划工期:暂定108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近3年(2021年—今年)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4年11月19日23:59时(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 ),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MYZF);未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MYZF)。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9:30(见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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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号码: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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