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残障儿童驻院康复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1680元
四、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背景
1.根据广东省民政部办公厅文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福利机构抚育工作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民办发[2012]14号)文中关于康复的要求:对残疾儿童开展综合康复训练,使每个有需求的残疾儿童获得康复的机会,康复训练率要求达到98%。
2.按照《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提出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着力增强专业化康复服务能力,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城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到2025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5%以上,残疾人普遍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
儿童福利院的儿童95%以上具有不同程度功能障碍,其疾病类别分别为脑瘫、智障、自闭症、先天性畸形及遗传代谢等疾病。主要表现为运动、认知、语言发育落后,肌肉废用性萎缩无力、关节挛缩畸形,社会适应能力低下等。通过康复训练有效缓解孤残儿童的肌肉萎缩、防止关节挛缩变形,促进运动语言认知发育,减轻护理难度,缓解致残率,提高改善残疾儿童生活质量,改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
(三)服务对象
为区儿童福利院不少于54名残障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有需要的残障儿童提供转介、康复训练指导、技术信息支持等相应配套服务。
(四)服务内容
1.制定康复训练方案?
根据每半年评估报告及时制定详细的训练方案,促进操作的规范性,训练的目标性。并不定期与院部沟通汇报儿童训练进展情况。
2.建立完善康复服务档案
按照要求建立儿童康复服务档案及康复训练档案,包括有康复训练记录、个别化训练记录、集体活动记录等各类的服务内容。
3.康复训练服务
根据康复需求调查、评估的结果,有针对性地为各类孤残儿童实施康复训练、功能训练。
和转介服务等;为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语言障碍儿童、发育迟缓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康复训练、功能训练服务,充分落实“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4.人员培训和教育服务
不定期为工作人员开展康复知识普及活动和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等。
(五)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须提供以下的专业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类别) | 服务内容 |
康复训练 | 自闭症儿童训练(社交故事、个人工作系统、地板时光等)、脑瘫肢体综合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运动发育迟缓训练、认知训练、言语训练、感统训练、作业训练、站立训练、多感官训练、个别辅导(行为矫正)、集体康复训练等。 |
物理因子治疗 | 神经损伤治疗仪、肌兴奋治疗、痉挛机治疗仪、脑循环、TDP、超短波、中频治疗、场效应 |
服务要求:每个服务项目内容按30分钟/节的标准进行开展。 |
2.服务开展的方式:
为不少于54名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服务,每月平均总康复训练服务时间578小时,具体如下:
序号 | 康复训练形式 | 时间 | 人数 | 平均每人每月康复时数(小时) | 平均每月 康复时数(小时) | 全年12个月服务时数(小时) |
1 | 个别化康复训练 | 周一至五 | 38人 | 11 | 418 | 5784 |
2 | 周末 | 16人 | 4 | 64 | ||
3 | 集体康复训练 | 周一至五 | 12组 | 8小时/月/组(4人) | 96 | 1152 |
合计 | 578 | 6936 |
由于区儿童福利院驻院孤残儿童人数和身体状况或住院情况,故每月服务人数有可能变动,本项目平均每月个别化康复训练服务时间不少于578小时,合同期内个别化康复训练总服务时间不少于5784小时;平均每月集体康复训练(4人/组)不少于96小时,合同期内集体康复训练(4人/组)总服务时间不少于1152小时。
3.服务时间安排:
38名在院儿童于周一至周五安排服务时间;16名在校儿童于周末安排服务时间。
(六)工作人员要求
序号 | 人员 | 要求 | 数量 |
1 | 业务主管 | 大专或以上学历,康复训练技术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服务管理专业;3年以上从事康复服务工作或社会工作管理经验,具备康复训练技术资格证书(或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 1人 |
2 | 治疗师/教师 | 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康复治疗士或以上/教师资格证/相关残疾人康复专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有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经验,及持有效健康证明。 | 4人或以上 |
(七)其他事项
1.必须围绕服务项目的目标制订总体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执行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2.必须为每位残障儿童建立康复档案,根据每位残障儿童的实际需要,提供完善的服务,各服务项目完成率100%,服务满意率≥90%,康复有效率≥75%。
3.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
4.提交管理人员和专业工作人员的技术证书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案。
5.要有完整的服务对象档案、员工档案;定期召开员工会议的记录;每月组织员工培训。
6.每月向采购人汇报康复情况,年终提交书面总结。
7.每年邀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专家对承接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进行评估。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服务中心
地址:******委员会河西德政路3号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服务单位的专业性
自2019年************服务中心连续多少年服务我院,对我院的残障儿童都十分熟悉。且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在常年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与我院各残障儿童建立了稳定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各残障儿童身心稳定及康复服务开展。
(二)项目的特殊性
本项目须保证******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单位,能缩短采购时间的同时,也避免因新的服务单位进驻交接而可能产生的场所、人员等额外开支等问题。
故此,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七、其它
如潜在供应商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10日17:00分前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