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环评[2016]16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宏发化工助剂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宏发化工助剂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宏发化工助剂厂
建设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百东三村竹基路3号
建设内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宏发化工助剂厂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百东三村竹基路3号,占地面积为48m2,项目预计年生产柔软剂30吨,洗涤剂30吨.。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