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海天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天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北路与长岗大道交界处西北侧
建设内容:海天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二期)工程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环保投资1850万元(含一期已建成的),占总投资的2.3%,设计年产30万吨酱油和醋1万吨,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的酱油生产线、醋生产线************有限公司已取得项目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MA5PA6TQ7G001Q,核发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有效期5年。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6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和反馈。
联 系 人 :陆工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作者(别飘我害怕,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8-09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