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办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清城区东城街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四期、五期、七期(东城街典型村宣传氛围提升)(项目编号:0724-2531QY091299)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确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标的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报价:
******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882,275.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893,341.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890,909.50元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人名称:******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长埔开发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联系人姓名:蓝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四、异议
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并将异议函正本原件(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