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配电房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编号:3587-2421DLY21109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1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配电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项目总负荷 6950kVA,共设 2 间专用配电站,本期电房设 2 台 1600kVA 变压 器供其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配电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能源与农业科技”首期项目配电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 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和②资质: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②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 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 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 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 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 子证照的通知》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 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 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 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 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 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 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 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 (扣除发出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 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 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 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 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 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 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 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 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 ******有限公司(广 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达信大厦 1710 室)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有限公司 佛山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公路平地段 38 号万成广场 A 座 2008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佛公路平地段 38 号万成广场 A 座 2008 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大镇社区高速路以东工业区地段。
2.工期: 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或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竣(交)工日期 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043,909.07(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5.工************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设迁改管理实施细则 (2021 版本)》及《佛山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管理业务指导书(佛供电生〔2021〕26 号)》的 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管理。(若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根据佛山供电局印发的《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供电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全过 程实施管理。施工过程所用的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须经供电部门认可后才能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8.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八、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南二路土资大厦四楼之二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17 楼 1708
联 系 人: 蔡先生
电 话: 020-******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