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学校饭堂食材配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FF******
二、采购项目名称:******学校饭堂食材配送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5万元
四、项目内容:饭堂食材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采购品目:C******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六、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证明材料之一:
①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格式详见:附件3)。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2日至2024 年11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或现场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到******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填写《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将获取招标文件费用底单和填写好的《登记表》发至我司邮箱(******)即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登记表》。
2、报名费用:现场现金缴款或通过以下账户转账支付:(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 户 名 ******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 户 银 ******银行佛山南海分行
账 号:44 5028 0104 0002 333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资格审查的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09时30分(注:当日上午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备注:如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原件或样品的,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
十一、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打印、截图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有)。
5、查询结果如显示无投标人信息或没有该企业相关记录的,亦须按照上述要求打印网页或截图。
十二、参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 年11月19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或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学校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社区狮山大道11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期天安创新大厦1001室(佛山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
传真:0757-****** E-mail:******
十四、采购信息查询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