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康耀南路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知识城康耀南路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6939)补充公告
知识城康耀南路人行天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6939)于2024年12月2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招标澄清(二)、招标澄清(三)、招标澄清(四)相关内容修改,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 |
详见招标公告原文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 |
修改: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联合体工作协议》 |
2 |
招标公告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第3点 |
最高投标限价:******.58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最高投标限价:******.12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 |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21项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58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修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元。详见招标人最终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4 |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22项 非竞争费用 |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63947.68元(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费用和绿色施工围蔽费用等纳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586702.09元,暂估价为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修改: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60381.25元(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费用和绿色施工围蔽费用等纳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为580808.97 元,暂估价为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
5 |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26项 工程成本警戒价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61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修改: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64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6 |
招标文件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格式九《投入主要人员汇总表》的相应内容 |
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2024年11月)有效社保证明 |
修改: 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2月)有效社保证明 |
7 |
招标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9、承包人工作 |
/ |
增加: ⑥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银行保函的开具、备案及提交新保函等工作(如相关规定有更新,按适时有效的最新规定执行)。 |
8 |
招标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3、竣工结算(3) |
(******管理中心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 承包人未按前款规定的期限和内容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非承包人原因无法办理工程结算的情况除外),经发包人或代建单位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仍未************财政局审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 |
修改: (3)竣工结算提交时间:承包人须按******管理中心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4 年修订稿)》(穗开建管(2024)65号)及区有关规定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 承包人未按前款规定的期限和内容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非承包人原因无法办理工程结算的情况除外),经发包人或代建单位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仍未************财政局审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视同是经承包人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 |
招标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35.2.9 |
35.2.9办理结算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执行******管理中心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试行)》有关规定的,须按该指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修改: 35.2.9办理结算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执行******管理中心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4年修订稿)》(穗开建管(2024)65号)有关规定的,须按该指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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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招标文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 格式二《投标函》 |
详见招标文件原文 第四章投标文件 格式二《投标函》 |
修改: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5《投标函》 |
二、本招标项目原《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量清单COS、招标控制价已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另册)、工程量清单COS(另册)、招标控制价(另册),并相应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GZZB文件),请投标人以最新公布的GZZB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澄清、招标澄清(二)、招标澄清(三)、招标澄清(四)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另册)、工程量清单COS(另册)、招标控制价(另册)
附件2:修改版招标文件(Word文件)(另册)
附件3:修改版电子招标文件(GZZB文件)(另册)
附件4:《联合体工作协议》
附件5:《投标函》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 2月8日
附件4
联合体工作协议
(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 (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任务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其承担施工任务对应的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的比重为 %。 ② (承担其他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其他施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其承担施工任务对应的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的比重为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需注明其承担施工任务对应的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的比重。 |
附件5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保证工程质量至少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9、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须按******管理中心施工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2024年修订稿)》(穗开建管(2024)65号)及广州开发区有关规定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本公司未按上述规定的期限和内容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经建设业主或代建单位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仍未提交编制及办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的相关文件的,监理人和建设业主有权根据建设业主已有资料进行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审定,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结算合同总价视同是经我方认可的工程竣工结算合同总价。
投 标 人: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