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0124a2098
项目名称:技师工作站建设项目-实训场所数字化改造及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1,1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1,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改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银行出具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银行印章;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供应商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或现场登记方式。
售价(元):3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一份资料:
1.《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可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表格)
注:(1)如采用网上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登记成功。登记咨询电话:0757-******。
(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602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
项目编号:bz0124a2098
项目名称:技师工作站建设项目-实训场所数字化改造及场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31,1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1,1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技师工作站建设项目-实训场所数字化改造及场地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31,100.00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改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1.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情况,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银行出具2024年1月(含本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银行印章;③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响应供应商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号。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或现场登记方式。
售价(元):30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一份资料:
1.《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可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表格)
注:(1)如采用网上登记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登记成功。登记咨询电话:0757-******。
(2)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黎明一路23号世博金融中心1908室
联系方式:0757-******-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602
******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