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公示。
******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2、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新安新屋工业区黎应锐厂房之7号
3、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惠纳新材料厂(个体工商户)
4、联系方式:陈生 ******
公示期限: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评论方式或电话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