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大同四村工业区十二亩塘边自编1号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0万元,年生产塑料制品170吨。
验收公示起止日期:2024年7月18日~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邓丽华
联系方式:******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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