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服务中心建筑群改造工程.pdf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605-04-01-34170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建筑群改造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建筑群改造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服务中心建筑群改造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 及规模 | ******服务中心,进行建筑外立面、建筑结构加固、绿化景观等综合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1461.12平方米,建筑高度14.37米。 | |||
招标内容 | ******服务中心,对建筑外立面、建筑结构加固、绿化景观等综合改造,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本工程量清单等。 | |||
工期(交货期) | 27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 |||
最高投标限价 | ******.5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址:******/cxpt//website/index.jsp)。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且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执业资格证明,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扫描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7.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4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原件的扫描件;②项目评标公示(公告)或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③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④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⑤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包含工程基本信息)网页截图。上述资料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金额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不提供纸质文件获取方式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8日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8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8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地址 | ******服务中心大院四号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彩凤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建筑******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3〕14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全部来源大沥镇财政。 ******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沥字招投标核准〔2023〕14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城市******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3)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水务局关于******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9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6.4交易编码:gc2023(nh)wz0276 6.5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57-******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服务中心建筑群改造工程.pdf